侵犯人权是什么意思?
侵犯人权是损害了他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
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按照权利的内容来划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
前者是指一些涉及个人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的权利以及个人作为国家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后者是指个人作为社会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
总之,人权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广泛、全面、有机的权利体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权利的总称。它既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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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权的案例
2018年9月15日,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就本月初发生的一起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事件发表声明,对瑞典警察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强调相关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人权,要求瑞典政府立即对事件进行彻查,及时回应当事中国公民提出的严惩、道歉、赔偿等要求。
根据中国驻瑞典使馆信息和相关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9月2日凌晨,来自中国的曾先生陪父母抵达斯德哥尔摩市一处旅店后,由于预定的房间当天白天才能入住,曾先生请求旅店让他们付费在旅店大厅椅子上休息一段时间,因为他60多岁的父母身体不好。
但是旅店不同意,并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叫来警察。警察到现场后,以十分粗暴的方式将曾先生父母拖出酒店,并将他们一家三口带至距斯德哥尔摩市区几十公里的一处旅游墓地,勒令赶下车。深夜中,在得到途经路人的帮助后,曾先生一家才得以返回市区,并与中国驻瑞典使馆取得联系。
此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分别在斯德哥尔摩和北京向瑞典政府提出严正交涉,但是,瑞典方面迄今没有就此事向中方做出反馈,瑞典媒体对此事也保持沉默。
瑞典的沉默,或许另有隐情,此事的缘由和详情也有待进一步调查。然而,单纯从现场视频以及瑞典警方的做法来看,至少有两点令人难以置信:
首先,根据现场视频,两名瑞典警察将曾先生的父亲(67岁,患心脑血管疾病)擦着地拖出酒店,老人衣服也露出来了,这样的处置行为可谓十分粗暴,这样的画面也刺激着每一个有良知的人。
众所周知,瑞典是一个声称对人权高度保护的发达国家,2017年5月它还发布《世界人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人权状况指三道四,俨然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瑞典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水平应该代表瑞典的文明发达水平。
然而,9月2日凌晨发生在斯德哥尔摩市中心旅店和街头的当地警察执法这一幕,却不由得令人对瑞典的人权保护水平、文明执法水平产生了严重质疑。莫非,它的人权保护是持双重标准?也就是只保护本国公民的人权,而对他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可随意践踏、随意行事?
其次,此事件已发生两周了,期间,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先后向瑞典政府提出了严正交涉,但瑞典方面至今一直没有任何反馈。这显然不符合国家之间应有的外交礼节。在这种沉默的背后,是瑞典警方乃至官方一种傲慢与不尊重,还是因为做了亏心事而不敢面对?
最近瑞典多个城市发生系列纵火、焚车等暴力案件,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中国驻瑞使馆在过去2个月内3次发出安全提醒,要求在瑞典中国公民务必提高警惕,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远离案发等敏感地点等。
此次中国游客遭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事件,令外界对瑞典的人权状况感到担忧。这起事件,究竟是一起单纯的普通的警察粗暴执法的个案,还是瑞典国内人权保护欠佳的反映,抑或是种族歧视情绪的显现,关键要看瑞典官方何时能给出一个全面公正且令当事方接受、令外界信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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