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评估方法

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灾害损失评估的方法基本相同,但结果的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预测,后者是真实情况。

1.绝对指数评价法

灾害的“灾度”(或等级)由人员伤亡和直接损失的绝对数来确定,称为“双因素”评估法。也有人主张把人员伤亡换算成经济损失,但没有令人满意的换算系数,因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毕竟不是等价的。

2.相对指数评价法

用一些相对指标来反映可能发生灾害的强度或程度,便于不同地区的横向比较分析。比如“物与人之比”——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之比,但对于没有人员伤亡的灾害,不能反映“灾情”。

3.综合指数评价法

综合指标用来反映可能发生的灾害: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当地损失比(=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当地GDP)、当地人均损失(=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当地人口)等。由于影响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素很多,因此需要根据多指标体系建立可能损失的评估模型。

4.可能灾害强度的评估方法

在充分了解(统计)灾区各类建筑物和设备的技术数据,按照一定的技术指标划分建筑物和设备的抗灾等级后,再根据可能的灾害等级划分可能的灾害强度,进行风险评估,一般需要参考以往的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5.通过对灾害损失的间接统计,评估相同灾害风险强度下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即风险)。

国外认为火灾的间接经济损失远大于直接经济损失,所以澳大利亚消防协会利用商业火灾保险赔偿和生产保险赔偿的信息,从其总损失中扣除非火灾部分,将剩余的数字乘以1.5或2.5,结果就是火灾的间接损失。

6.经验评估方法

通过对灾区经济社会情况的实际了解,根据工作经验对特殊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多为当地政府向上级部门汇报时采用,可作为风险评估的参考。

7.抽样调查统计推断方法

对于不同强度的可能灾害范围,应根据以往的灾害损失进行抽样调查,但必须保证足够的样本。通过对样本风险的统计分析,推断出受灾人口的灾害风险。地震风险评估中提出地震风险当量的,应选取7级地震时某一类型城镇在一定范围内的损失作为当量单位,与需要评估的城镇进行比较,得出评估值。

8.遥感与遥测技术的评价方法

在灾害风险评估中,遥感技术主要适用于获取一些基础数据,如水情监测、历次水旱灾害的界定、斜坡松散堆积物的数量、质量和分布、危险地质构造的延伸范围、台风的移动路径和影响范围、灾害易发区的施工交通等。遥感数据必须结合现行抽样调查统计或典型调查统计方法进行灾害风险评估。

9.使用灾害的总损失值进行评估。

用人类生存损失指数来衡量可能发生的灾难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每死一个1人,伤害值为1,对于受伤的人,根据伤势在0 ~ 1范围内取值;人员伤亡可能导致经济损失。人均GDP为单位,相当于1的伤害值。

10.按经济功能恢复率考核。

经济功能恢复率是指灾后没有外援的情况下,地区部门或单位恢复到灾前经济功能的速度。时间单位可以根据不同要求以日、月、年计算。在风险评估中,可以实地调查以往灾害强度条件下当地经济功能的恢复率,以评估相对经济损失,并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