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 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同期贷款利率

2014年11月22日前:6个月(含6个月)5.60%;1年(含1年)为6.00%;1-3年(含1-3年)为6.15%;3-5年(含3-5年)为6.40%;6.55%持续5年以上。

2014年11月22日:6个月内(含6个月)5.60%;1年(含)5.60%;1-3年(含1-3年)为6.00%;3-5年(含3-5年)为6.00%;超过5年,为6.15%。

2、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是指贷款期限内利息金额与本金金额的比率。中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贷款利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借款企业与银行之间利润的分配比例,从而影响到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经济利益。贷款利率因贷款的类型和期限而异,也与贷款资金的短缺有关。

3、 贷款原则

“三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率,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流动、效率为经营原则,实行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律。”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照预定期限收回贷款或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快速变现,以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率是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在发放长期贷款时,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收益不错,但如果贷款期限较长,风险会增加,安全性会降低,流动性会变弱。因此,“三性”应该是和谐的,这样贷款就不会出错。

借款期限,是指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借款本息支付之日止的期间。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名义发放的贷款。

(2).信用贷款金额是指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的最高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