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
蒙台梭利教育理念可概括如下:使人成为独立、自由发展的个体;自发性的智能;强调人的创造性;协助孩子自我发展;有准备的环境;给孩子自由;工作哲学;儿童的秘密。
玛利亚·蒙台梭利( 1870—1952),是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系统而科学,具备切实可落地的实操手段。可称之为“当代幼儿教育的里程碑”。
蒙特梭利教学法的特点
1、以儿童为主:
为孩子打造一个以他们为中心,让他们可以独立“做自己”的“儿童世界”。
2、提供充分的教具:
孩子是靠感官来学习的,幼蒙台梭利教室为孩子提供了丰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诱发孩子自我学习的乐趣。
3、不“教”的教育:
不“教”的教育即反对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主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亮丽丰富的教具,让儿童主动去接触、研究,形成智慧。
4、把握敏感期的学习:
0-6岁的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会出现对不同事物的偏好,也就是所谓的“儿童敏感期”。蒙台梭利幼教法强调掌握儿童的“敏感期”而给予孩子恰当的引导。
5、教师居于协助启导的地位:
教师必须放弃传统的自以为是的教育方式,而是从旁适时地给予儿童协助与引导,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主体,使他们开动脑筋,挖掘潜力。
6、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传播知识,应该有一种新的发展方向,那就是释放人的潜能。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教育呢?我的回答是在人出生起就要进行这样的教育,因为人一出生就具有无限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