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
一、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哪些属于个人隐私权
一般认为隐私就是私人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非法收集、刺探和公开等,从而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阴私”。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一)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二)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三)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三、侵犯隐私权怎么定罪
我国法律没有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单独定罪,但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做出了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