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司的香港布政司
港督的首席政策顾问,也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长和最高发言人。换言之,布政司是港府的行政总长,统管所有公务员。在行政和立法两局中他都是当然官守议员。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同为有权直接觐见港督的三位行政官员。
自1902年以来,当港督离开香港时,布政司即出任署理港督,代理港督职务。布政司还兼任立法局财务委员会主席。布政司的责任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使施政得宜。他在决策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政府各部门及各科首长向总督请求的文件,皆由布政司转达。
布政司主要以布政司署首长的身份发表训示。布政司署所属各部门和各科负责人多要直接向布政司述职。财政司其职责是制订香港的财政经济政策,全权管理香港的外汇储备,直接向港督负责,是港督的首席顾问之一。他在副财政司(库务司)、经济司、金融事务司和工商司协助下,全面负责财经工作。监察政府内财政科、金融事务科、工商科和经济科的工作。财政司是行政和立法两局的当然官守议员、立法局财务委员会成员、财务委员会属下工务小组委员会主席。财政司负责每年向立法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预算案,以立法局官守议员的身份,每年发表演辞,概述政府的预算案提议,并动议通过拨款条例草案,使每年预算案中各项支出提议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据有关条例规定,财政司还须亲自负责执行多项行政职务,如厘定某些收费和酬金的标准,审核若干个信托基金和法定机构的帐目等。
1985年10月,香港政府增设副布政司,统筹跨越两个科以上的职责事条,并专责处理有关政制发展等事宜。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是香港政府行政管理决策核心人物之一,港督首席法律顾问。他还担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委员、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委员、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两局非官守议员警方投诉事宜常务委员会委员、布政司委员会法律事务政策小组主席等职。律政司负责为各政府机关提供所需的法律指导。由政府提出或由他人控告政府的一切诉讼,均由律政司代表政府处理。他还负责草拟所有法例,以及执行所有检控工作。并自行决定是否对某些案件提出检控。同时,亦须负责指导及监管检控工作。当地方法院或最高法院审判严重罪案时,有关当局必须向律政司领导下的律政司署寻求指导。律政司还是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名义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