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岁男童坠楼身亡,邻居、物业、开发商各执一词,谁该担责?

事发当天晚上,家住临沂市兰山区某小区的张某带着本人4岁的儿子聪聪前往16层邻居家串门,在一阵应酬过后,因15楼邻居反映16楼卫生间漏水,16楼邻居于是到15楼处置这个问题,于是张某也带着聪聪一同前往旁观。

15楼寓居的是两位老人,当时房屋还在装修,由于改造阳台老两口撤除了东卧室落地窗处的玻璃及金属护栏,还没有装置恢复。当时16楼邻居来到之后,双便当前往卫生间查看漏水现场,张某也跟随而去,这时分聪聪脱离了张某的牵引,单独在室内游玩。

处置房屋漏水问题,当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完毕的,由于时值黄昏,室内光线昏暗,大家都没有留意到聪聪的行迹。合理大家为漏水的事交涉的时分,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等张某等人跑出来看时,聪聪曾经不见了踪迹。

预见到出事的张某立刻四处寻觅,最终发现尚未装置的落地窗前有异常,随后在查看时,张某差点昏厥倒地,只见聪聪曾经落在了三楼阳台上没有了声息。张某等人立刻前往三楼,把聪聪找到的时分,聪聪曾经没有了生命体征,由于触及人命,大家立刻报了警。

经过现场勘查和审定,聪聪系不测失足跌落楼下坠亡。活生生一条生命消逝,张某及其丈夫痛不欲生,几番思量之下,以为15楼邻居没有装置落地窗是招致聪聪坠楼的主因,而物业疏于管理和开发商触及不合理是招致聪聪坠楼的次因。于是夫妻俩向三方提出了56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15楼的业主也觉得非常负疚,但以为聪聪是随其母亲及16楼邻居前来,并非本人请入,在进入房间后,聪聪母亲应当承当看护和看管聪聪的义务,而不是听任聪聪脱离视野,最终出事了,聪聪母亲也应该承当一定义务,而物业及开放商均称本人无责。因双方协商不成,继而对簿公堂。

2020年7月,兰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各说各的理。聪聪父母坚称15楼邻居、物业、开发商均有义务。而对方也摆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证据证明本人无义务或义务很小。

15楼邻居称,本人购置这套房屋缺乏60平方米,主要用处是养老,关于聪聪的不幸表示很同情,但应该划清义务,加之本人经济条件差,无法承当聪聪父母的索赔请求。

小区物业公司辩称,聪聪是从15楼业主室内坠楼身亡,业主室内并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而是属于业主的个人专用空间,物业公司无权干预其对室内停止装修正造,在聪聪坠楼死亡的事故中,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承当侵权义务,所以不应该停止赔偿。

而开发商则辩称,房屋阳台局部固然是赠送给各业主的,但在业主购置之后就是业主的私人财物,开放商无权干预其能否撤除或改造,开房将阳台赠送给各业主的行为并无过错,不应当承当聪聪之死的侵权义务,也不应该承当赔偿义务。

其实本案的焦点在于,终究谁应该对聪聪之死担任。首先来看看聪聪的父母能否有义务。依照民法总则规则,“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施行民事法律行为,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财富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者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当法律义务。”

聪聪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应该维护聪聪的人身权益。聪聪被母亲带至16楼邻居家串门,后来由于赶繁华又到15楼邻居家,整个过程聪聪的母亲都应该尽到平安留意义务,但在进入15楼邻居家后,聪聪却脱离了母亲的牵引自行游玩,而其母亲由于看繁华并没有尽到平安留意义务,招致聪聪不幸坠楼身亡,没有实行监护职责,故应对聪聪的死亡承当义务。

再来看看15楼邻居能否应该担责。我国侵权义务法规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备及其放置物、悬挂物发作零落、坠落形成别人损伤,一切人、管理人或者运用人不能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当侵权义务。一切人、管理人或者运用人赔偿后,有其他义务人的,有权向其他义务人追偿。”

15楼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别人进入时应该对对方停止提示,特别是15楼的落地窗并没有装置,有很大的平安隐患。在聪聪被其母亲带入后,应当及时提示聪聪母亲对其儿子停止照看,或者回绝其母子进入,但当时由于要处置漏水纠葛,15楼并没有尽到这方面的义务,因而发作事故后,15楼应当担责。

那么物业和开发商应该承当赔偿义务吗?正如物业和开发商当庭辩白的一样,聪聪之死是发作在15楼室内,属于业主的私人空间,且聪聪一家也是该小区的住户,并不存在物业听任其进入的情形,而开发商赠送阳台时曾经对阳台停止了装修,消弭了平安隐患,后来是15楼改造过程中呈现的事故,应该与物业和开发商没有关联,因而不应该承当赔偿义务。

面对这种状况,为使聪聪父母利益诉求最大化,承方法官决议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置该问题。在征得几方同意后,承方法官充沛调动各方人文关心,淡化悲剧心情,发扬人世关爱,力促矛盾化解。经过不懈努力,聪聪父母终于有所松动,最终容许停止调处。

据兰山区法院2020年9月22日音讯,经过屡次电话调解,四方终于达成分歧协议,由15楼邻居赔偿聪聪父母各项损失12万元,当场支付10万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表示从人道主义动身,自愿对聪聪父母补偿8000元和1万元,这场纠葛得到了妥善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无论是怎样的方式离去,都会让父母欣喜若狂。作为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期间,特别是儿童时期,一定要留意看护,不能脱离本人的视野,这样能在一定水平上避免孩子遭到损伤。

而作为邻居,当有人串门时,特别是有小孩子到家里游玩时,一定要尽到告知义务。在房屋装修等特殊时期,更应该友善地回绝邻里看望,以免发作悲剧引发纠葛。聪聪之死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值得每一个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