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持刀伤人致2死男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是的,沈阳持刀伤人致2死男子田某曾在公安局有案底被翻出,录此前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26日6时许,田某录在沈阳市华府丹郡车站乘坐327路公交车,途中,与被害人刘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其间,田某录用其所携带的不锈钢暖水瓶击打刘某头面部,将刘某头面部打伤。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右侧鼻骨骨折伴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为轻伤二级;口唇粘膜破损为轻微伤。被告人击打被害人所用的不锈钢暖水瓶现已丢失。
2016年12月19日,田某录向公安机关投案。判决书显示,田某录于2017年被法院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田某持刀伤人,警方正在抓捕中:
7月14日,沈阳警方通报,2021年7月14日9时50分,该市大东区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男,61岁,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某,7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