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城2021年要拆迁哪里
余干县城要拆迁的有东至玉亭南大道,南至干越大道,西接沿湖路,北至东南棚改安置区。主要涉及玉亭镇的南门社区、关口村委会,其范围内房屋及其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等均属于本次征收对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余干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8日研究批准了《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决定对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的房屋实施征收。《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已由余干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玉亭南大道,南至干越大道,西接沿湖路,北至东南棚改安置区。主要涉及玉亭镇的南门社区、关口村委会,其范围内房屋及其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等均属于本次征收对象。
二、征收主体和征收部门
征收主体:余干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余干县统一征地办公室、余干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
(一)签约期限: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搬迁期限:签订协议后的15天内。
(三) 征收决定公告前自愿签订协议并搬空交房的, 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征收补偿
按照《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余干县县城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限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