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1、根据查询上海市政府网信息显示:在《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低保申请条件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含3万元),2人户及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4、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5、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商品住房。

6、申请低保家庭需要满足的人员条件为全部由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本市户籍居民与其在本市***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组成的家庭,***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同居住的人员。

7、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解决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