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封存了怎么取出来

个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取。

一、了解封存原因及提取条件

首先,您需要了解导致公积金封存的具体原因,例如离职、退休、出国定居等。不同的封存原因对应着不同的提取条件。通常,您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等条件,才能申请提取。

二、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在申请提取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卡;

3、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可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退休证、出国定居证明等相关文件。

三、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提取手续

准备好材料后,您需要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等待审核及提取资金

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所申请的公积金将会转入您提供的联名卡或银行卡中。整个提取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

综上所述:

东莞住房公积金封存后,个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条件申请提取。在申请提取前,需要了解封存原因及提取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提取手续,等待审核通过后,提取的资金将会转入个人联名卡或银行卡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