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弗格森骚乱是怎么回事

事件是怎么开始的?

案发时,18岁的布朗和22岁多利安(Dorian Johnson)在街道中间行走,可能是去布朗的祖母住处(根据布朗的母亲和祖母描述),也可能是去多利安的住处(据多利安本人称)。在途中,遇到一个警官。

警官达伦?威尔逊(Darren Wilson)是一名白人警察。在多利安的描述中,达伦对两名黑人青年非常无理,他对他们说:“滚远点儿,别在大街上走。”

多利安告诉媒体,他们回复警官说:“我们还有不到一分钟就到了,我们很快就会离开这条街。”警官开车走了,但停了片刻又调头回来,差点撞到了这两个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警官会回来,并好像说了一句“你说什么?”

“当时我们离得很近,就几英尺远。然后他猛地打开车门,车门撞到了我们俩身上,又弹了回去,撞到了警官。”

但对于多利安的描述,有人表示不同意。一个给圣路易斯广播电台打来电话的人称,她所知道的与黑人青年的描述不同。

这个打来电话的人自称“乔思(Josie)”。她说威尔逊曾经打电话告诉她,那两个年轻男子当时走在街上,他只是摇下了窗户并让他们离开街道。

双方争执点在哪里?

两方都各执一词。

在早些时候的调查中,圣路易斯郡的警官贝尔马(Jon Belmar)称,达伦当时想下车,但黑人青年布朗把他推回了车上,所以布朗“攻击了”威尔逊,并试图想抢走他的武器。

贝尔马称,威尔逊在警车里开了第一枪。弗格森警察局局长则表示,在事件发生后,威尔逊由于“脸部肿胀”去了地方医院就医。

在乔思的版本中,威尔逊可能在早前听到了有暴力抢劫案发生的消息。当他看到了这两个年轻人好像拿着什么东西的时候,就觉得他们可能是偷了雪茄的贼。当威尔逊想要下车时,布朗把他推了回去,并揍了他的脸。紧接着,威尔逊掏出了枪。随后,布朗夺过了威尔逊的枪,威尔逊推开了他,枪掉了。

至少这三名“证人”的证言都有不同程度的出入。

多利安称,威尔逊抓住了布朗的脖子,布朗想要推开,但威尔逊一直在把布朗拉近自己的方向,并且拿出枪恐吓:“我要开枪了。”然后他开了枪,击中了布朗。

另一名证人米歇尔(Tiffany Mitchell)称,她当时是在执行公务的路上。她目击到布朗和警官威尔逊“隔着窗户扭打”。米歇尔和她的同事称,布朗当时看起来像是要尝试撬开警官抓他的手,他把手放在警察的巡逻车上,努力挣扎着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