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限速怎么规定

城市限速的规定是: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

(1)城市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2)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1)城市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3、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

(1)城市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2)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4、复杂路段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5、其它限速规定:

(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2)隧道限速值一般按照每小时80公里,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一般低于主线高速每小时20公里,急弯和立交匝道按设计速度进行限速;ETC车道限速值为每小时20公里,货车计重收费车道限速每小时5公里。

总的来说,车主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需要严格遵守规定的行驶速度。如果不按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