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开工是否需要地方政府施工许可?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借用一下一个论坛上的内容来回答你,可信性是很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1。列入规划(铁道部、国家发改委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版》)
2。设计单位招标(铁道部)
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
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
5。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
6。项目建议书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立项)
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
8。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审查初设、环境保护部审查环评、国土资源部审查用地)
9。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
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地方发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下及本省(区、市)铁路,国家发改委批准跨省(区、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项目,其中300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
11。可以进行开工、奠基、建设动员大会等仪式(铁道部和省市区等)
12。初步设计批复(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13。工程施工招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14。征地、动迁(地方政府)
15。进场正式开工(施工单位)
其中第11至第15的顺序可以是调整的。第6项目建议书批复(国家发改委立项)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