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法律主观: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与调度使用、维修与保养及车辆费用管理、违规与事故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法律客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