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拍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是指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漫画、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节目版权的交易、交易代理等活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机构无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