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和总督的区别

巡抚和总督的区别管辖范围、官阶品级、职能职责、权力大小、相互关系。

1、管辖范围

总督管辖一省或多省,而巡抚只主管一省。例如,清朝时有八大总督,分别管辖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和云贵等地。而巡抚则只负责一个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务。

2、官阶品级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巡抚官阶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上升为正二品。

3、职能职责

总督主要负责军事事务,包括军队调度、武官选拔等,同时也会涉及一些民政事务。巡抚则主要负责民政事务,包括地方行政、财政、司法等方面的事务,同时也会涉及一些军事事务。

4、权力大小

总督的权力较巡抚更大,因为总督管辖的范围更广,涉及的事务更多。此外,总督通常还兼任兵部尚书衔,因此权力更高。相比之下,巡抚的权力较小,主要集中在一省的军事和民政事务上。

5、相互关系

虽然总督和巡抚没有名义上的隶属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巡抚需要受到总督的监督和协调。如果一个省同时设有总督和巡抚,巡抚需要处处小心,避免与总督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