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杨刘宝780万私了案最后结局怎样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当中,官方没有最终调查结果。
最新消息报道称银行没有责任,办案民警涉嫌违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专家回应:
明知有罪使其不受追诉这是犯罪行为
对于老杨父子的遭遇,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办案民警给老杨打通那个电话时就已经涉嫌违法。所谓诈骗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就是属于公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是不允许考虑被害人想法的。
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去进行追诉,根本不存在让被害人进行选择的问题。即使被害人主动要求撤案,在法律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说办案人员主动要求被害人在两种方案中选一个,只有一种方案就是严格追诉。
至于老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后赶到深圳,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达成还款撤案的事实,洪教授认为,让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私了,这是不允许的,就是他们自己想私了司法机关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们私了。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诉是一种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
某银行深圳分行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说明称:
报道中提及的河北省清河县清发羊绒分梳厂(法定代表人:杨刘保)与该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路支行的银行结算合同纠纷,已于2002年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根据法院判决书,法院终审认定该行人民北路支行已根据相关规定;
对结算票据上的印鉴与客户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尽到了应尽的审查义务,判决该行人民北路支行“是按照银行内部账户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进行操作,不存在任何过错”、“对清发羊绒厂诉称的资金损失并无过错,该行人民北路支行对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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