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增加离婚冷静期,你怎么看?

近年逐渐增加的离婚率,让越来越多的人不敢轻易结婚,而婚姻中的两个人有许多因为一些锅碗瓢盆的小事,经常吵架,不懂得包容对方,又缺乏对婚姻的耐心,脾气一上来,就选择极端,离婚。

一些人往往在气头上,冲动办理了离婚,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不少冲动的夫妇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就去办理离婚,结果到下午可能就后悔了,因此离婚冷静期被提上了两会,并在2021年1月1日开始批准实施。

对婚姻的一种保护

民法典关于冷静期有一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今社会结婚成本太高,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两个人走入婚姻不容易,恋爱时的浪漫被婚后的柴米油盐磨平,逐渐变得平淡,双方的各种小问题也会表现出来,增加离婚冷静期,这是一种“限制”,实际上是一种保护,避免那些因冲动而选择离婚,当然,如果实在过不到一起,那还是早早的分开了好。

不能成为逃避家暴的枷锁

家暴是一个一直存在的社会现象,前些日子,因为不能生育,97年女孩被老公和婆婆家暴致死,短跑名将张培萌家暴事件,轻的满身伤痕,重的葬送性命,离婚冷静期一出来,就有很多网友说到,这让那些被家暴,想赶快逃离的人怎么办,难道还要多忍受一个月的欺凌,针对网友的疑问,民政部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每一个新的法规出来总是一种进步,是对我们普通人的一种保护,愿那些心中有爱的人,对枕边人多一些包容和谦让,不要通过“冷静期”才能让我们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