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乡长的工资标准
副乡长工资待遇是6000元。
副乡长是副科级,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副乡长的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长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具体提出分管全乡国土、文教卫生和林政管理等工作的发展规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3、协助乡长抓好政府日常工作,组织好政府重要会议;
4、负责对分管工作全面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察各负责干部的政绩,指导分管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乡长的工作职责
1、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法规、命令、指示和决策等。认真落实本级党委的决议和决定。
3、关心和团结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和带领全乡各旋群众,坚持经济建设,加速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4、定期和不定期的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5、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自觉接受乡人大主席团和人民代表的监督,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须经党委班子决定后才执行。
6、外出公差和学习半个月以上,指定一名副乡长主持政府日常行政事务。
7、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公正廉洁,起好表率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