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

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或者爱上另一个人?

陶喆认为,“忘了是怎么开始,就深深爱上你,真的很简单。”而赵传来得更加的坦白,认为“莫名的,我就喜欢你,深深的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确实,讨厌一个人可以说出很多个切肤感受的原因。但喜欢并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似乎真的连一个抽象些的理由都难以找到。

以我个人的的体验看,之所以会喜欢或者爱上一个人,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心中一种意念不断重复的结果。这种意念的最初级表现是觉得对方不错,可能适合自己,可以做朋友,甚至于只是简单的认为与之在一起会很开心的感性体验。在一种巧合的机缘中,对方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一个随意的眼神,一个仅仅是礼貌性的笑容,一句简单的话,或者是一个根本没有任何目的相处过程,甚至是一种与对方并不相关的紧张体验,突然触动了你的神经末稍,于是就产生了“喜欢”的初级意念。这种意念在分开后不久,由于想与之交往的希望在脑中的不断重复,这种“喜欢”的初级意念慢慢的坚固起来,发展为“想念”的意念,在想念的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与之交往的冲动,于是在自己的内心中很自然的作出了一个“追求”对方的意念。因为内心中作出了一个决定(追求),那么就会付之行动,而行动才使得这种“爱”的感觉得以固定下来。于是产生了“爱上对方”高级意念。

有时候,一个人作出一个选择是很艰难的过程,但是一旦作出了选择,想改变最初的选择比当初作出选择更为艰难。一旦选择了追求对方,那么这种由我们自己作出的选择会使我们感受到“爱”的更真实的存在。于是,在靠近对方,了解对方的同时,会慢慢的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对方。与对方聊聊天会开心,看对方一眼会开心,甚至于自己想想对方也会开心。这种半依赖的状态慢慢的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一旦形成,那么爱上对方的意念就是不可逆转的了。因为一旦习惯被打破,就容易出现“戒断效应”,比如习惯了天天跟对方聊天,如果有一天不聊,就会出现紧张、沮丧甚至是痛苦的体验。而这种体验的产生更使自己认为,这就是自己爱上对方的最为直接的证据。至到这时,对对方的爱已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于是真正的情感发生了,不经意的总会想要关心对方,爱护对方,对方快乐所以你快乐,对方悲伤所以你悲伤。

而这一切都是在不经不觉当中发生的。人的心理总是很微妙的,一个人的变化,虽然总会有一个量化的过程,但这个过程我们却都浑然不觉。一旦质变时,我们总会感叹,一切情感总来得这么的突然,一切感觉都来得这么莫名其妙。我想这正是爱情的迷人之处。

我想我就是这样爱上一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