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综合协议的起源
SAFE是在20世纪80年代被开发出来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其本质是两种货币之间的远期对远期的名义上的互换。其中一种货币被称之为原货币(Primary Currency),另一种则被称之为第二货币(Secondary Currency).由于SAFF和FRAs都是远期对远期的合约,两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1、标价方式都似乎“m×n”,m和n分别表示从合同签订日到结算日的时间和到到期日的时间;2、两者都有五个时间概念,即交易日、起算日、确定日、结算日和到期日,且有关规定也是一致的。与FRAs类似,英国银行家协会与1989年颁布的外汇综合协议标准条款(Synthetic Agreements For Forward Exchange Recommended Terms And conditions, 简称SAFEBBA MASTER TERMS)也对SAFE的相关术语作了规定,以下对几个主要术语作简单介绍:
第一合同金额(First Contract Amount, 记做A1)——合约规定的在结算日将兑换的原货币的名义金额。
第二合同金额(Second Contract Amount,记做A2)——合同规定的在到期日将兑换的原货币的名义金额。
直接汇率(Outright Exchange Rate, OER)——合约规定的从交易日到结算日的远期汇率。假设原货币为英镑,第二货币为美元,则直接汇率的一个可能值为1.6000美元/英镑。
合同远期汇差(Contract Forward Spread, CES)——合约规定的到期日的远期汇率与结算日的远期汇率之间的差额。直接汇率和合同远期汇差的交易日确定。
即期结算汇率(Settlement Spot Rate, SSR)——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汇率的表示方法与直接汇率一致。
远期结算汇差(Settlement Forward Spread, SFS)——确定日得到的到期日远期利率与即期利率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