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广告的情感表达策略有哪些?

目前,学术界和业界对微电影广告的定义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定论。通过对国内期刊中微电影广告概念的梳理,为了更好地界定其概念,我们将微电影广告与传统电视广告、植入式广告和微视频进行了比较,认为微电影广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与传统的电视广告相比,受众是活跃的、互动的。

微电影广告的传播依托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相对于传统电视媒体的最大优势在于其互动性。传统电视广告是单向的线性传播,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主导性。借助互联网平台,微电影广告使受众能够选择和表达对微电影广告的意见。这一举措还将大大增加广告的传播效果,受众可以直接搜索产品,甚至可以与营销人员交流他们对产品的兴趣。这种新的广告传播方式更适合人们快节奏、碎片化的生活方式。也让人们购买微电影广告中产品的方式更加方便快捷。

2.与植入式广告相比,它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

“植入式广告”是随着电影、电视和游戏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广告形式。它是指在影视情节和游戏中故意插入商家的产品或表述,以达到一种微妙的宣传效果。然而,这种广告是强制性的,使观众不得不观看它,因此它经常使观众感到厌烦。微电影广告是围绕特定产品或品牌拍摄的,有完整的故事情节,观众可以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对产品有更详细的了解。微电影广告中的优秀产品往往与剧情密切相关,因此观众不会有抵触情绪。剧情的渲染和细节的设置都是在剧情相对融合的状态下设置的,以达到更准确的效果。

3.相对于微视频-专业制作,商业用途

微视频在兴起之初往往迎合受众的娱乐心理,因此其生产主体是“草根”,目的是“娱乐”。相比之下,微电影广告的本质是广告,因此它必须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新浪董事艾勇强调,必须从价值方面区分这两个概念:“微视频是基于用户市场并针对用户的,而微电影是基于客户市场并主要针对客户的。它制作更精美,属于产业链的故事。微电影主要是一个品牌故事,它必须由商业驱动。[1]"

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那些聚焦于特定产品或品牌且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商业微电影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