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医师故意泄露流调报告被拘,故意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应该被严惩吗?

杭州发布通报一则信息,内容是:1月6日,本市通报一例境外输入复阳无症状感染者的同时,发现该无症状感染者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大面积传播,并发现两则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明,位于西湖区的某医院院感科医师林某将相关流调报告转发至微信群,致使在互联网上大面积扩散,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另查明,张某、胡某借机散布涉疫谣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在疫情如此敏感的情况下,故意泄露复阳无症状感染者的信息,实在是可恨,这个医师的行为就应该严惩,一方面是因为他没有职业道德,另一方面是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没有职业道德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版,不受任何形权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病人的病情和健康状况被视作私人信息和秘密,因此受到隐私权的保障。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有为保密的义务。同时,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利益的限制。

但是这位医生随意将患者病情发到微信群,属于侵犯了患者隐私权,缺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

二,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

还记得成都那位确诊女孩吗?因为自己被奶奶传染,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了酒吧,出去逛街。她在确诊阳性后积极配合治疗,她去过的地方也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就因为这个,她遭到广大网友的谩骂,甚至不停地有人拨打她的电话去骂她,骂她为什么要出门,甚至质疑她的人格,质疑她的工作,一度让女孩感到抑郁。

在现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刻,一位医生将确诊患者的详细信息公布出来肯定知道会引起恐慌,知道会给患者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是他依然这么做了,这个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直接给患者本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