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是什么时候设立政府的?
1949 年 5 月,十堰全境解放后,在十堰设立两郧专署,归属陕南公署 ( 今陕西省 ) 管辖。 1950 年 2 月将该地区划回湖北省,将两郧专署改为郧阳专员公署。 1952 年 12 月,襄阳、郧阳两专署合并。 1965 年,为加快山区建设,又分设襄阳、郧阳两专署,郧阳专署辖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均县 6 县。 1967 年,中央决定在十堰建设我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先后划出郧县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管辖。 1969 年撤销十堰办事处,在境内设置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 1973 年 2 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为湖北省直辖。 1994 年,郧阳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及张湾、茅箭两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