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传?

小传,即人物小传,是传记文的一种,是一种简略记载人物生平事迹的文章。

1、非正式的不可靠的记事。汉王充《论衡·书虚》:“短书小传,竟虚不可信也”。(篇幅短小的小传竟然虚假不可信。)

2、略述人物生平事迹的传记。有只记述一人者,如[唐]李商隐的《李贺小传》、[宋]陆游的《姚平仲小传》、鲁迅的《柔石小传》。有采辑众人轶事或略叙众人籍贯履历等而总为一帙者,如[明]江盈科的《明十六种小传》、[清]王士禛的《渔洋感旧集小传》。又汇印诗、文、尺牍总集,略述作者的字号、籍贯、履历及其著作等,附录于书之前后或列作者姓名之下,通常也称小传。如[清]钱谦益的《列朝诗集小传》。

写作要求:

写前,必须详细的占有材料,如书面材料,调查的第一手资料等。写时,要严格选材,根据人物特点,选择典型材料。

动笔时,还要恰当的组织材料,一般以时间为线索,用顺叙手法写。在表达上以记叙为主,有时也可以适当的插入议论。

扩展资料:

写作要点:

1、小传因篇幅所限,一般不能详尽的写出人物的一生,但也要大致的调查了解,尽可能全面的搜集有关的资料。

2、要选取最典型的事例,来表现人物主要的思想性格特征,可以适当穿插一点抒情和议论。

3、人物小传基本上采用客观叙述的方式,切忌作者主观色彩过强的大段评论。

小传的字数限制:很少的介绍一事。所以,小传的字数控制在100——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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