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刘鑫博客里说不代言爱瘦了

关于“爱瘦”的声明

2009年5月份,我以前的经纪公司与“爱瘦”厂家签定了一年由我,小艾,罗兰三人***同代言的合同,当时的配方是盐酸西布曲明,我试用后并无明显副作用及不良反应。“爱瘦”的代言合同已于2010年5月31号正式结束。据我了解,在合约到期后,该厂家也已更换了该产品配方和包装盒。如果在2010年5月31号以后于网络及市面上销售印有我形象的“爱瘦”品牌减肥产品或网站宣传等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大家当心,不要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