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的《刀锋》这本书,你有什么想法?

《刀锋》是毛姆后期的作品。这本书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鸣,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着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毛姆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毛姆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