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胎产假多少天
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很多人都开始考虑生二胎了,国家在政策上也给予了很多优惠,各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二胎政策,那么浙江省二胎产假规定是什么?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浙江二胎产假规定多长时间
国家规定产假是98天,浙江省额外奖励30天的产假,在二胎政策开放后,生育二胎产假是128天。
二、浙江二胎产假规定法律依据
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三、浙江生育二胎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1、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2、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4、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5、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浙江省生育二胎的一些相关知识,根据浙江省最新政策规定,生育二胎产假妇女可享受128天产假,同时其丈夫可享受15天陪护产假,产假期间,一切福利待遇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