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七天假什么意思
原本台湾劳动基准法规定劳工的国定假日中,有包含以下七天假(102元旦隔日、329青年节、928教师节、1025光复节、1031蒋公诞辰、1112国父诞辰、1225行宪纪念日),但这七天公务人员是没有休的,因为公务人员为周休二日,工作时数较一般劳工是双周84小时工时少。
许多企业为求方便,干脆比照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少掉的工时就用这七天假来换,算起来劳工觉得还是划算,于是这七天假其实台湾根本就没人在放。
政府觉得事实与法令有落差,且劳工休假与公务人员不一致,于是跟资方协议,干脆就明定周休二日,并把这七天假取消。资方虽较吃亏,但政府要做,基本上资方都会支持政府政策的。
于是政府获得***识后便开始修法,自2016年元旦开始,将劳工工时改为双周80小时,等于是周休二日,劳工自是乐见。
但劳基法修了母法,关于假日的部分却是写在施行细则。但当初政府算盘打错了,本以为抢先通过母法,实施周休二日是照顾劳工,等要修改施行细则删除七天假时,劳工应该会觉得理所当然。那知劳工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断抗争不让删除七天假,搞得立法委员们也不敢修法了,怕得罪人民。
这下好了,资方觉得被摆一道,劳工反而比公务人员多出七天假了,政府搞得两面不是人,资方劳方都不满。
这就是七天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