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停留超过七天怎么办?有什么影响?会不会不允许你重新入境?

在澳门停留七天以上,一般会被处以每天200澳币的罚款。如果长时间停留,会被驱逐出境,下次入境会受到限制。

根据行政法规第32号第一款的规定。第5/2003号行政法规对其进行了修订根据第23/2009号法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少于30天者,每逾期逗留一天,罚款澳门币200元。

在180天内重复犯罪或逾期居留超过30天者,视为非法入境者,必须驱逐出境,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再次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居留不是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被判剥夺自由。

扩展数据:

2009年,澳门特区政府首次将逾期居留罚款由澳门币20元提高至200元,并首次引入1.80天内再次逾期居留者的累犯制度。新规实施后,逾期居留总人数大幅下降。与2009年相比,2010年参保人数减少65438+万人,达到了预期效果。

但近年来,逾期居留人数再次增加,且以逾期居留30天以下者为主。梁青亭指出,从2011到2013,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

此外,180天内再次逾期滞留的人数也逐年增加,2013年平均每天超过5人。因此,为了更有效地防止逾期居留,特区政府制定了《修订逾期居留规定》的行政法规草案。

北京大学的法宝——关于逾期居留的入境、停留和居留许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