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起实施,按照新法规定,今后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不违法,视为不当。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以上明确规定了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但对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超过三个月完全不与老人联系,此应该视为不当,老人可以请求),履行方式可经看望,也可以是问候,而问候,可以是一个电话、一封信、一张贺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