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初级考什么

初级统计师考试内容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两科。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1、统计师是中国统计人员的技术职务之一,为中级职务,[1]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2、统计师的主要工作在于收集、整理、优化信息工作。统计师应具备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过硬的专业素质、熟练的能力素质等。

3、学习大专以上层次的经济理论课、高等数学、财政金融理论和经济管理知识、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经济统计学、数理统计及其应用、预测与决策理论、西方经济理论、投入产出分析以及本专业统计课程等,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理论和较多的业务知识。

4、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5、国家统计局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暨命题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专业及级别

1、统计专业初级资格、统计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代码分别是“1”和“2”。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

2、甲种考试为统计师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统计师资格。乙种考试为统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不具备甲种考试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后,再参加甲种考试科目中《统计工作实务》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统计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