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族是什么意思?
快闪族
(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有没有人听过快闪?好象广州、深圳都没有组织过,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
快闪行动在香港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