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于文凤

只要从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在周星驰身边的工作说起,于文凤是香港建设于镜波的小女儿,家世优渥,自和周星驰恋爱以后,就帮助周星驰打理公司。在2002年的时候,两人曾经有过口头约定,于文凤帮周星驰打理财产而周星驰将收益的10%付给她。两人相恋13年,最终分道扬镳,分手后于文凤就要求周星驰支付那10%报酬。

一、周星驰和于文凤

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影迷,两人认识以后在1997年的时候确立恋爱关系,一直到2010年两人分手,一***是三年。分手的原因是周星驰一直不肯和于文凤结婚,周星驰认为婚姻关系并没有多少约束力,最重要的是两人相爱。而且据说周星驰的母亲并不喜欢于文凤,虽然两人相恋多年,但最终于文凤提出分手。分手后两人就有了财产纠纷。

二、 财产纠纷的由来

两人之所以会有财产纠纷,还是因为于文凤在和周星驰恋爱以后所从事的工作,于文凤和周星驰恋爱后,就逐渐开始帮助周星驰打理公司。周星驰则将精力全部投入到电影事业当中。据于文凤所说,在2002年的时候两人在一次约会的时候,曾经立下过口头约定也就是于文凤帮周星驰投资理财,而周星驰将理财收益的10%给于文凤。两人分手后于文凤向周星驰索要那10%的报酬,这个官司也是持续了很多年。

三、个人看法

周星驰律师对此的回应是,那个口头约定是在恋爱时的情况,没有法律效力。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周星驰很没有风度, 还有人说周星驰私德不好,而我个人觉得作为吃瓜群众,没有什么资格去对双方进行评价。于文凤家庭条件非常好并不缺钱,我觉得她打这场官司只是为了给自己出一口气,毕竟是13年的青春。作为旁观者武断的去进行评论,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