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新建建设项目,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同开发建设的项目,其设置的附属设施设备是***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建筑区划。但该建设项目内已按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自然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建筑区划。

法律责任

划定为一个建筑区划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其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应当以该建筑区划为范围。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应当按照分期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

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予以约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分期建设的条件,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可以就整个建筑区划的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