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飙姐和律师到底谁对谁错?
不管律师对不对,但发飙姐发飙只能说明她没有能力与律师进行辩论,恰恰证明了她对法律的不熟悉,如果她对法律熟悉我们将在屏幕上看见一场高水平的法庭辩论。另外,她有一种惯性思维,认为医托的治理是其它部门的职责,但从行政职权管理的角度出发,卫生部门起码是可以约束医院和医生的,而卫生部门恰恰没有这样做,因为卫生部门的官员大多数都是这种体制或潜规则的受益者,律师恰恰抓住了这一点,这让发飙姐不由得恼羞成怒发起飙来。另外从此事例上可以看出我们干部体制下选拔了一些什么样的官员!没有素质、没有文化、只有拍马屁发飙骂大街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