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的特点是什么
基于构造地震的活动特点,加之我国特殊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及历史因素,我国的地震灾害具有如下特征。1.震灾频次高我国地处世界二大地震带的交汇部位,有明显较高的地震活动性。我国仅大陆地区(不含台湾省),本世纪以来至1993年,7级地震平均0.7次/年,6级地震平均4.4次/年,5级地震为20次/年。由于地震频度高,加之不少地区房屋建筑物抗震性能较差,地震的成灾率亦较高。据不完全统计,本世纪以来至1993年,我国大陆(不含台湾省)M≥5级地震,成灾的有720多次,平均每年7—8次,其中5级地震的成灾率为1/3。如1995年6月30日孟连5.5级地震,损坏民房9000间,伤5人;9月20日苍山5.2级地震,伤141人;10月24日武定6.5级地震,死46人,伤7000人。再如1996年丽江7.0级地震属严重地震灾害,伽师6.9级地震、包头西6.4级地震属较重地震灾害,天祝—古浪5.4级地震、宜宾5.4级地震属中等地震灾害。2.灾情重我国大陆地震一般震源较浅,大都在地壳内10~25公里左右,破坏性强,更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居民用房的抗震能力普遍低下,所以,近震4.5级以上、远震6级以上就会造成倒房,致人伤亡。如l974年4月22日江苏溧阳5.5级地震,倒房1万余间,死亡8人,214人受伤;1995年7月22日甘肃永登5.8级地震,死亡12人,伤60余人。更有甚者,1995年1月4日的广西大化地震,震级仅3.8,但因震源深度小,只2.5公里,因而造成倒房1100多间的损失。如果强震发生在居民较稠密的地区,城市附近,倘或是类似于唐山地震那样的城市直下型地震,必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全世界造成死亡人数在20万人以上的地震***8次,中国占4次。1900—1980年80年间,全球震灾死亡人数120万,中国死亡61万,占全球死亡人数50%。3·严重的次生灾害在一定的条件下,地震的直接灾害常引发火灾、水灾、滑坡、泥石流、海啸、瘟疫及恐震、盲目避震等物理性、心理性次生灾害,造成数倍于直接灾害的严重损失,此为灾害的续发性。如l786年6月1日四川康定南7.5级地震,大渡河沿岸山崩引起河流壅塞,断流十日后突然溃决,水头高十丈的洪水汹涌而下,漂没民众十万余,为地震—滑坡—水灾灾害链;1556年陕西华县8级地震,震后“疫大作,民工疫饿而死者十之四”,***死亡83万人,为地震—瘟疫;1239年宁夏平罗8级大震,因隆冬时节取暖的炉火被震倒及人员死伤甚多无人救火,致使许多同时起火的着火点之火势迅速扩大蔓延,火灾焚毁衣物粮食和地震未倒的房屋,多处大火燃烧了五昼夜方尽,灾民无衣无食无住,造成一大批余生者冻饿而死。地震的次生火灾肆虐,大大加重了地震灾情;江苏溧阳在1974年曾有一次5.5级地震,倒房1万余间,死亡8人,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恐震心理。当五年后1979年7月9日再次发生6次地震时,恐震心理导致部分群众震时慌乱、盲目外逃,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伤亡,6540名重伤员中有80%的伤者、41名死亡者中有90%的死者均为盲目外逃时被倒塌的前檐和墙体砸死或砸伤在门口。4.成灾面积广一次较大地震,直接灾害时发生在震中周围几十或一、二百公里范围。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7.8,震源深度11公里,极震区烈度Ⅺ度,造成严重破坏(大多数房屋遭破坏,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Ⅸ度区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唐山地震使百公里之外的天津达Ⅷ度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亿元,使二百公里外的北京为烈度Ⅵ度,老旧建筑物遭不问程度破坏;1966年邢台地震震级6.8、7.2,震源深度9公里,极震区烈度X度,Ⅸ度区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1970年通海地震,震级 7.7,震源深度12公里,极震区烈度X度,Ⅸ度区面积约700平方公里。在一般居民区,烈度达Ⅶ度即可造成较明显的灾害,在房屋建筑物抗震性能较差的地区,烈度Ⅵ度就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按1990年新的地震烈度区划图,烈度≥Ⅵ度的区域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79%,烈度≥Ⅶ度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41%。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现实。 5.突发性地震的孕育是缓慢的,但地震发生却是突然的,在几秒——一、二十秒的时间内足以使一座城市被彻底摧毁,成为一堆瓦砾。经验表明,地震的突发性是造成人员伤亡最重要的原因。6.周期性地震活动的周期性决定厂地震灾害也呈现一定的周期。1966-1976年十年间连续发生了邢台、海城、唐山、龙陵等7级以上地震***14次,造成27万人死亡和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这大致相当于我国大陆的第四个地震活跃期。现在,我国大陆正处于本世纪来的第五个地震活跃期,也即找国大陆进入了地震灾害的一个频发时段,这个活跃期可能持续到下世纪初。7.明显的地区差异我国西部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强,东部地区相对较弱,但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大于西部,且东部地区多冲积平原,所以震灾东部重而西部轻。1906年新疆玛纳斯8级地震,死亡300人,伤1000人。发生在东部地区的1966年邢台6.8、7.2级地震,死亡8000人,伤3800人。更有江苏溧阳1974年4月22日发生的5.5级地震,倒房1万间,8人死亡。8.强烈的社会性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震撼了大地,也震动了人们的心,给人类社会带来十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唐山地震后,地震谣言、谣传此起彼伏,我国东部地区大范围内群众产生普遍的恐震心理,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很多人不敢进屋居住,最多时约有四亿人住进防震棚,打乱了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的秩序,给国家经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山于农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在一些交通闭塞地区,防震减灾意识几乎为零,因而个别地区封建迷信活动伺机兴风作浪,1976年8月27日四川省安县红光村的反动会道门制造地震谣言,蛊惑群众,造成61人集体投水,41人溺水死亡。9.灾害程度与社会和个人的防灾意识有关众多震害事件表明,在地震知识较为普及、有较强防灾意识的情况下,可大幅度减少地震发生后造成的灾害损失;相反,则会明显加重灾情,并造成很多本不该发生的或完全可以避免的人身伤亡。1994年9月16日台湾海峡7.3级地震,粤闽沿海震感强烈,伤800多人,死亡4人。此次地震,粤闽沿海地震烈度为Ⅵ度,本不该出现伤亡,伤亡者中的90%因缺乏地震知识,震时惊慌失措、争光恐后、拥抢奔逃致伤致死。如广东潮州饶平县有二个小学,因学生在奔逃中拥挤踩压,伤202人,死1人;同次地震,在福建漳州,中小学校都设有防震减灾课,因而临震不慌,同学们在老师指挥下迅速避震于课桌下,无1人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