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书馆的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读者凭借书证—“校园卡”或其他个人证件入馆;各类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外单位读者凭个人证件或介绍信到馆办公室接洽。

三、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四、进入图书馆请注意衣着整齐,请勿穿背心、拖鞋及短裤入馆。

五、书包等私人物品存放于寄包箱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种物品。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在馆内请轻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七、请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将食物和饮料带入馆内。

八、举止文明礼貌,请勿抢占座位。

九、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财物:禁止圈划、撕、剪或污损书刊;禁止涂抹、刻划和破坏馆内电器、桌椅及其他公***设备。

十、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十一、请勿用公***查询机做与查询文献信息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进入书库应主动出示“校园卡”,凭证在入口处换取代书板,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二、不得携带书包、雨具、自带图书(含已借图书)或其它物品入库。

三、在有代书板的书库选取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取代查看图书的位置,待查看图书插回原位后再取出代书板;若所取图书不能插回原位时,应放到规定的架上。严禁随意插放图书,以免混乱排列次序,影响其他读者按类查找和利用图书资料。

四、遵守公***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保证书库的安全、卫生和安静。

五、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

六、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一、凡本校正式师生员工,均可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册数与期限

1、借阅册数:博士、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职工为30册,中级职称的在职教职工为20册,其他在职教职工为15册,离退休教职工为5册;研究生为15册,本科生、专科生(含成教类全日制学生)为7册;上述之外的其他人员为3册。以上所有读者借阅量中含文学类图书1册(与文学教学有关的专业可借3册),随书光盘1片。

2、借阅期限:教职工、研究生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本科生、专科生和其他人员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三、借阅注意事项

1、借书检查:借书、刊时请当面检查是否缺页、损坏、涂画,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加盖戳记。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者负责。

2、图书续借:所借图书要按期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通过网上续借或到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能在图书到期之日前2-15天内办理,续期从续借之日算起30天。若此书已有读者申请了预约借书,则图书馆不再对此书办理续借手续。若读者所借图书中有超期的图书,所有图书均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3、图书逾期: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未能在规定日期还书的读者必须先将逾期图书还回方可再借新书。

4、催还:借出的书刊,图书馆如有急需,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对其催还,调整还书时间,并向持书者发出催还通知。读者接通知后,应立即归还。被催还的图书不办理续借。

四、书刊文献遗失损坏处理

1、书刊文献是国家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对拆散、剪裁、圈点、涂划、偷盗等不良行为,按本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办法》有关条文处理。

2、读者因保管不善,丢失书刊文献,按本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办法》有关条文处理。

五、附则

1、外单位来馆查阅书刊文献,持有效证件与信息服务部联系,按《校外读者服务办法》办理。

2、限馆内借阅的书刊文献,其借阅制度见各室详细规定。

3、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