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高速路上多车相撞致3死3伤,肇事司机需承担哪些责任?
肇事司机要承担与危险驾驶罪相关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驾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多车相撞,导致3死3伤,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他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事故发生以后,肇事司机已经被当地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查明,落实证据,他会被起诉,受到法律的制裁,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司机不单要承担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这起事故中,这个肇事司机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导致三人死亡多人受伤,而且导致十几辆车辆受损。他要对遇难者的家属进行应有的赔偿,而且还要承担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以及误工费等多项费用,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在这次事故中导致十几辆车受损,这些车主需要对车辆进行维修,而修车所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肇事司机进行赔偿。肇事司机可能为自己的大货车购买了保险,但这么严重的损失,仅依靠保险公司的理赔无法完成赔付,多余的部分都应该由这个肇事司机来承担,或者肇事司机所供职的公司来承担。所有的赔偿加在一起,数额巨大,肇事司机能否承担得起,还是个未知数。
在事故发生的时候,肇事司机驾驶了一辆红色的半挂牵引车,可能是因为刹车失控或者疲劳驾驶的原因发生了剧烈的冲撞,直接冲上了收费站,等待交费的十几辆车发生了碰撞,导致多辆车被挤压变形,面目全非,车中的驾乘人员也受到了伤害,而且三人现场死亡。这是肇事司机不想出现的意外也不想看到的悲剧,现在的他不但要面临牢狱之灾,还要面临巨额赔偿,这对他的人生他的家庭都巨大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