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
我认为公司确实负有相应的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已经签订劳务合同了,但是这个时候如果向公司索要140万的赔偿,我觉得有点过分了,或者说家属有点太贪心了,相信很多小伙伴和我会有同样的观点。
一般来说只要员工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都会由公司负担,这个说法没有毛病,而且是写在劳动法里面的,但是当一个人工作两个小时就出现了问题,我觉得这个时候要酌情考虑一下公司应该负的责任是多少,这样才会稍微合理一点,不然这个公司很有可能会因为这样的事情而破产,这样的老板也太命背了。
男子入职两个小时以后猝死是怎么回事?
这个是上海的一个新闻,上海的一家公司因为招了一名员工,他们是晚上10点签合同的,但是在凌晨12点的时候,这名男子就发生了晕倒的状况,后来医务人员也到了,但是后来也没有抢救过来。这名男子在仅仅工作了两个小时以后就因为工作的原因而猝死,后来公司的老板也表示,因为这名男子是新来的,并没有给他安排任何大体力的劳动,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这名男子的家属还向公司索赔140万,我觉得这样的索赔有点太高了。
我觉得公司是有责任,但是责任也没有这么大。
我们可以理解一下,公司本来也是赚辛苦钱的,平白无故招了一名员工,结果这名员工刚刚入职两个小时,还没有熟悉工作是怎么样做的,就突然猝死了。这个时候公司确实是有责任的,但是责任根本没有这么大,这名男子的家属竟然会向公司索赔140万,我觉得这就属于一种典型的狮子大张口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会拖垮一家公司,我觉得虽然劳动法是保护员工的,但是员工的家属也不能滥用这样的权利。
我觉得有必要在员工入职之前做适当体检。
为什么要这样说?就像这个新闻事件一样,本来员工刚刚入职两个小时,什么都不会做,这个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些身体意外,那么这个时候公司是否应该买单呢?所以我觉得为了避免这样的矛盾再次发生,每当员工入职的时候真的需要做一下体检,当体检合格的时候再入职,这样对生活来说都是一个比较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