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剧院属于哪里?

新疆人民剧院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人民剧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座电影院和剧院。剧院占地1.4万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9880平方米。

新疆人民剧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座具有独特欧亚民族特色的宏伟文化建筑。目前,剧院已成为全疆设备最先进、环境舒适优雅的多功能、多厅豪华影剧娱乐城。在不久的将来,剧院将真正成为自治区首府具有民族特色的大型文化艺术娱乐中心。

新疆人民剧院是自治区级、首都标志性建筑,具有独特的欧亚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的现代化优秀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289平方米。新疆人民剧院由兵团建筑工程师于8月开工,1955,2月中旬竣工,1月7日举行了隆重的开馆仪式,1957。她的陨落为新疆各族人民的政治文化生活提供了重要场所。

人民剧院8月开工1955,2月中旬竣工1956。1月1957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1957以来,人民剧院走过了半个世纪的辉煌里程碑,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重大任务,同时为繁荣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丰富各族人民文化生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人民剧院是自治区历届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和CPPCC会议的主要会场。朱德、刘少奇、董、陈毅、贺龙、邦邦、、王恩茂、色甫定等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人多次出席重要会议或在人民剧院观看新疆民族歌舞表演。半个世纪以来,人民剧院接待了3000多场中外著名艺术表演。有俄罗斯民间歌舞团和芭蕾舞团,美国杨百翰大学艺术代表团,罗马尼亚民间歌舞团,土耳其国家艺术团,中国东方歌舞团,中央交响乐团,省级文化交流艺术团。历届新疆少数民族文艺演出和新疆艺术节均在人民剧院举行。人民剧院促进新疆与其他国家和地方的文化艺术交流,为新疆民族文化艺术走向世界搭建平台。

人民剧院前广场有鲜花、绿地、大型干彩喷泉。这里不仅经常举行重要的社交活动,还为各族人民提供休闲场所。优美的环境给我们的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2013年5月,新疆人民剧院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