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见习合同见习期未满不干会有什么后果吗

依法解除合同,没有后果。

见习期,是过去人事制度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而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该制度已经废止。劳动合同仅可以约定试用期,事业单位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情形之内,劳动合同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正式期限。

用人单位单独约定见习期,本身违法,该见习期应当按照正式期对待,劳动者享有正式期职工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克扣了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追偿。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没有经济补偿金;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不仅应当结清工资,还须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国务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