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孕妇造成轻微伤赔偿多少

根据受害者实际遭受的损失、施暴者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计算。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一、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考虑因素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孕妇受伤的程度及恢复所需时间。

2.孕妇因受伤导致的收入损失。

3.孕妇的精神损害程度。

4.施暴者的经济能力和过错程度。

综上所述:

殴打孕妇造成轻微伤的赔偿金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受害者应尽快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施暴者索赔。施暴者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