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的评分标准是什么

原则:答题方向、分条罗列、字迹、行文。

(1)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2)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且行文逻辑清晰(10-12分);

(3)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8-10分);

(4)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6-8分);

教师资格证面试的及格分数是60分。教师资格全国统考的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累加而得,各分项的分值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