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芬简介及详细资料

人物简介

黄淑芬,女,"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

人物事件 肇事耍赖

2015年,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骑脚踏车时遭遇车祸,肇事司机正是黄淑芬。赵香斌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至今仍是"植物人"。

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其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档案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这起事故黄淑芬负主要责任,但两年下来,黄淑芬买了房添了车,却只赔偿了2.6万元。2017年6月8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黄淑芬赔偿约93.6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但这笔钱赵勇到一直没见着影子。

自赵勇公布了数段黄淑芬拖欠赔偿的"教科书式耍赖"的音频及视频,引发热议。

冻结资产

2017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淑芬拘留15日。黄淑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受害人)去世。当天,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最新进展,称法院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黄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一旦查实黄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依法从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时许,经与警方核实,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于12月9日对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2月22日经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提起公诉

2018年2月1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限三个月。

案件侦查

截止至2018年2月22日,黄淑芬仍拖欠83万元赔偿款未支付。法院将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移交公安局,正在侦查阶段,还未立案。

一审判决

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抗诉。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淑芬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造成被害人受伤且经救治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淑芬在现场主动查看伤者的伤情,并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和120电话实施救助,一直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根据黄淑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并鉴于赵香斌在受伤后两年两个月后死亡的具体事实,结合法医鉴定结论,对被告人黄淑芬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套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刑满释放

2018年8月9日,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刑满释放。

反抗诉

2019年3月19日,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发起人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发微博称,黄淑芬将自己告上法庭。

一审二开

2019年6月18日,"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黄淑芬诉律师岳屾山及新浪微博网路侵权案在北京网际网路法院一审二次开庭,黄淑芬及其律师参与线上庭审,岳屾山委托代理律师开庭。法院当庭宣判:认定被告岳屾山及新浪微博不构成网路侵权行为,驳回原告黄淑芬全部诉讼请求。

人物评价 自我评价

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啥也没用。(法制晚报)

社会评价

教科书式耍赖老赖。

引用网友评价:生而为人怎么能坏到这种程度。(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