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力袭警致民警牺牲案,凶手被判处死刑后提起上诉,有被改判的可能吗?

我个人认为没有改判的可能性了。因为袭警本身就是大罪,更不用说还杀害了警察。接下来我仔细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有改判的可能性。

个人思考,仅供参考:

1.从动机方面来说

首先,要清楚,根据法医的鉴定,牺牲民警的直接死因是因为受到较大钝性暴力打击而导致全身骨折、内脏损失死亡。换句话来说就是:民警的直接死亡就是犯人导致的。这和抢救不治身亡是有很大的关系的。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犯人就是不可能被轻判了。犯人的行凶过程是先用挖机把民警和辅警拍倒,然后拍倒之后还多次用挖机重击民警和辅警。单从这句话的描述就可以看出这个犯人是有很明显的杀人动机,就是想杀死民警和辅警的,这就是属于是故意杀人罪了,而且情节还特别严重。这又进一步让法庭有从重处罚的理由了。

2.从其它方面来说

其实看了第一条就知道没有改判的可能了,因为这件事太恶劣了。但我还是要说以下其它原因。因为在法庭的判决中,除了故意杀人罪,还有袭警罪和寻衅滋事罪。当然,最严重的是故意杀人罪,单是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就是死刑了。这三条罪名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我就不说了,就说袭警罪。袭警在我国是很严重的行为,袭警意味着你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判刑也是从重处罚,因为袭警意味着你对国家公权力的挑战,这不是正常人干的事情,这是悍匪才干得出的事情。所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袭警罪加在一起,而且还是在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死刑是跑不掉的。

总的来说,这个案件就别想改判了,别说袭警罪了,就算是只算故意杀人罪,这个案件也没得改判,因为犯人从主观上就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只有这个动机确定了,十有八九就是死刑了,更何况还有寻衅滋事罪和袭警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