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菜场商户卖野生青蛙,知法犯法多大罪?

我国用强制有效措施使得防疫工作逐渐常态化,当初最为严重的武汉市如今也恢复了烟火气。但是依然有些不法商家毫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安稳肆意妄为开始公开售卖野生青蛙,价格每斤25-35元不等。

对于这个现象发生真是让人生气又疑惑,要知道武汉如今之所以可以平息疫情是多少医护人员牺牲自我所换来得。如今,虽然国内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但是全球呢?新型冠状病毒在传播途中的确会有多个宿主,但是这些宿主都是野味,人类新发传染病百分之78与野味有关,而野味居然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了。难道我们真没有自控能力吗?食用野生动物绝对百害而无一利,今天可以是池塘里活蹦乱跳的小青蛙,明天集市上会有什么呢?野生飞禽还是其他兽类?人类与自然如果一直这样相处,还能换来一方和平吗?

要知道在今年三月份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通过现行条例:全面禁止使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为养殖、人工饲养等陆生野生动物。目前刑法保护的野生动物大都是哪些珍贵、濒危陆生或水生野生货物,又或者是对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对于非法猎捕、杀害或者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以五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所以,对于违反保护野生动物相关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要小看这件事,处理起来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