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侵权案的介绍

光线传媒投资制作的电影《泰囧》在创下12.6亿元的票房纪录后,为光线传媒带来了近4.2亿元的票房收入。2013年3月2日,电影《人在囧途》的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突然宣布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片方光线传媒等四家公司。华旗影视称原告涉及“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并在一个名为“人在囧途系列”的微博上晒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通知书。截至2013年3月,《泰囧》是否构成侵权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