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盘点制度 1、 盘点范围 (1) 化妆品:用于顾客的脸部,使用一次其产品价值即变成营业收入者(无形消费商品的营业收入),属于每日需盘点的对象,如洗面奶、化妆水、润肤乳等。 (2) 固定资产:一次购入即可长期使用,只须每年盘点一次的物品,如空调、美容仪器、床铺、凳椅等。 (3)消耗品:辅助美容服务,不需盘点,如办公用纸、笔、纱布、棉花、卫生纸等。 (4)现金、票据、租赁契约等。 2、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2)月末盘点。 (3) 不定期抽点。 3、 盘点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人员拟定判定计划表,主管批准后,签发通知,期限办理盘点工作。 (2)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算器,避免用主管的目测方法,每项项目数量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3) 现金、存款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外,店长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4) 现金、存款等项目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5) 存货盘点,以当月最末的一天及翌月1日进行为原则。 (6) 盘点物品时,实际盘点数均应详细记录于“盘点统计表”。 (7) 盘点完毕后,财务管理人员应对盘点情况进行汇总,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核算盘点盈亏金额。